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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住建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6-01-27 17:26 作者: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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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五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相关政府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核心要求,严格遵循《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的统一框架、内容要素及编制标准,五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我局”)[1]全面梳理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系统总结工作成效、深入查摆存在问题、科学谋划改进方向,形成本报告。本报告所涉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全面反映我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际情况。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五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yuan.gov.cn/zfxxgknb)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522393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持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我局发布29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85条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办结970件便民诉求。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优化服务方式,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6件,较上年申请数量整体呈现上升态势,反映出社会公众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务信息的关注度持续提升。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体系,制定《五原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办法》,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强化信息生成、审核、发布全流程管理。建立公开信息台账,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分类归档,定期开展信息梳理和更新,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平台建设情况

相关工作均依托上级统一部署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工作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新媒体账号的运维与内容更新,保障平台稳定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本年度,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把监督保障作为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支撑。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各项公开任务落地见效,推动全局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1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016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0

0

0

0

0

1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结果维持

结结果

纠正

其其他

结果

尚尚未

审结

总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j结果

维持

结结果

纠正

其其他

结果

尚尚未

审结

总总计

结结果维持

结结果

纠正

其其他

结果

尚尚未

审结

总总计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开平台运维不均衡。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渠道存在使用不均的情况,个别政务新媒体存在原创信息少、转载不及时等问题,不同平台间信息同步更新机制不健全,存在同一信息在不同渠道发布不一致的现象,降低了公众获取信息的便捷性。此外,平台互动功能发挥不足,对群众通过留言、咨询等方式提出的疑问,存在回复不及时、解答不透彻的情况,政民互动效能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

优化公开平台建设与管理。一是开展公开平台专项整治,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排查,规范政务新媒体运营标准,提升原创信息占比和内容质量。二是建立统一的信息发布审核和同步更新机制,明确各平台信息发布责任,确保同一信息在不同渠道发布的一致性和时效性;同时,强化平台互动功能建设,安排专人负责群众留言、咨询的接收和答复工作,建立“接收-办理-反馈-归档”全流程闭环管理,提升政民互动效率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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