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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乡村振兴局
来源: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3-09-21 10:14 作者: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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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乡村振兴局

一、主要职责 

第一条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的《五原县机构改革方案》和县委办、政府办印发的《五原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五原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是五原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市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有关扶贫开发政策研究,协助起草扶贫开发地方性政策,研究拟订有关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相关部门拟订行业扶贫开发政策。

(三)指导全县的扶贫开发工作,协调解决扶贫开发中的重要问题。

(四)组织开展全县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扶贫开发信息监测工作。

(五)负责扶贫项目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发展资金分配方案,做好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绩效考核工作。

(六)负责组织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组织开展扶贫工作方面交流与合作。

(七)负责区域扶贫协作、上级机关单位定点扶贫协调联络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县直属机关单位定点帮扶工作。

(八)做好扶贫开发督查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

(九)完成县委或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综合类文稿起草、机要保密、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督查督办等工作;承担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离退休人员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纪检等工作;负责信访举报事项受理督办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工作;负责机关规章制度制订、完善及机关行政绩效考评等综合性工作;承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牵头开展全国“扶贫日”活动,协调动员各类企业、社团组织及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协调组织好各级定点帮扶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信息、舆情监控等工作;协调指导推进扶智、扶志工作。负责配合推动产业扶贫工作,指导开展行业扶贫工作;组织指导贫困村提升和项目库建设;负责组织实施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科技扶贫、连片开发项目申报、评审、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与相关部门共同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的筛选、申报管理、评审论证和检查、督促项目的落实工作;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指导实用技术、转移就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和科技扶贫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各类扶贫资金的分配计划并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分配工作。负责拟订扶贫开发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扶贫信息监测和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建设;参与拟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发展资金分配方案,并做好扶贫资金监督管理、使用、绩效评价工作;组织推动金融扶贫工作;承担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项目资金的检查和审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农场)、办事处计划执行、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评价等工作。承担全县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各类数据、信息等方面的更新、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扶贫开发相关统计数据的监测调查、收集和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全县扶贫系统和各部门、各乡镇、村、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干部培训任务;承担扶贫开发政策的咨询服务等工作;协助监管扶贫互助资金、扶贫贷款、贷款贴息等工作;配合组织扶贫开发与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指导实施扶贫领域改革;承担法治宣传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配合做好国家、自治区、市委对县委、政府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工作;牵头组织乡镇党委、政府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工作;牵头开展全县扶贫开发的督查检查及问题整改工作;配合做好有关行业扶贫的考核工作。

办公地址:隆镇综合办公大楼五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5212159

负 责 人:雷虎

联 系 人:张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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