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五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决算公开报告
2022-09-09 11:35:00编辑: 财政局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中共五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部门职能

五原县纪委监委是我县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受县委和市纪委的双重领导,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五原县监委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具体职能是: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督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五原县纪委、监委是党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机构,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办事处)党委、纪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依照宪法、监察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国家监察工作的部署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4、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6、负责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7、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各乡镇(办事处)纪委、监察办公室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8、完成县委、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13个科室和1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3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宣传部、党风政风室、信访室、案件管理室、纪检监察一到五室、案件审理室、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五原县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和五原县党性和廉政警示教育中心两个事业单位所属本部门,无财政单独预算,未纳入决算编报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共五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603.4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3.58万元,增长0.22%,变动原因:一是2021年补发了2018年度的带薪休假,二是职工调资,工资支出增加;三是办案支出增加;四是增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公补和医疗保险公补支出。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603.4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3.58万元,增长0.22%,变动原因:一是2021年补发了2018年度的带薪休假,二是职工调资,工资支出增加;三是办案支出增加;四是增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公补和医疗保险公补支出。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603.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594.75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73万元;支出总计1,603.47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199.69万元,增长14.23%,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补发了2018年度的带薪休假;二是职工调资,工资支出增加;三是办案支出增加;四是增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公补和医疗保险公补支出。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594.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4.75万元,占100%。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603.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3.47万元,占100%。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03.4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8.73万元;支出总计1,603.47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199.69万元,增长14.23%。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补发了2018年度的带薪休假;二是职工调资,工资支出增加;三是办案支出增加;四是增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公补和医疗保险公补支出。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603.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3.4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3.4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3.58万元,增长0.22%。变动原因:一是2021年补发了2018年度的带薪休假;二是职工调资,工资支出增加;三是办案支出增加;四是增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公补和医疗保险公补支出。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及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1583.15万元,决算支出1369.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维修维护费未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年初预算16.74万元,决算支出187.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当年增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公补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

1、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46.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当年增加了职工医疗保险公补支出。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3.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5.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35.11万元、津贴补贴317.06万元、奖金14.44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4.3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3.2万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46.3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4.82万元、退休费18.46万元、抚恤金71.61万元。较上年增加83.6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公补、医疗保险公补、抚恤金支出。公用经费608.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3.81万元、印刷费3.98万元、咨询费0.8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2.23万元、电费4.76万元、取暖费8.67万元、物业管理费12.14万元、差旅费94.62万元、维修(护)费116.83万元、培训费1.89万元、被装购置费20.09万元、劳务费0.08万元、委托业务费89.04万元、工会经费7.5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他交通费4.8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2.9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4.85万元。较上年增加124.75万元,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业务增加,办公费、业务费支出相应增加。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无差异。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用于执纪执法车辆纪检监察事务支出,车均运维费1.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5.0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执纪办案工作任务增加,车辆运行费用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项目0个,实施项目0个,完成项目0个,项目支出总金额0万元。财政本年拨款金额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9.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比2020年减少64.8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大宗物品采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12万元,比2020年增加29.1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办公楼物业管理通过平台进行了采购。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8.14万元,比2020年增加124.75万元,增长25.81%。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业务增加,办公费、业务费支出相应增加。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20年增加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20年增加0台(套)。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本年度没有需要开展绩效自评的预算项目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红茹 联系电话:0478-5581220

2021年决算公开报表(总表).xls


保存〗 【返回顶部】【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