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老年人活动中心
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单位主要职能:为全县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健身活动。
单位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老干部工作方针和政策,落实好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任务,维护中心正常有序开展工作,保证安全,更好地为离退休老干部服务,打造名副其实的老干部之家;
2、做好办公、活动场所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做到地面、桌面、柜面、门、窗、墙及办公设备等清洁无污,活动室、办公室物品摆放整齐。
3、积极引导和组织老干部参加市、县重大文体活动,各种展览、比赛和文艺联欢活动,丰富和充实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提高生活质量;
4、做好对老干部文体组织的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老干部文体骨干的挖掘和培养,建立和完善老干部活动中心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5、承担上级交办的有关老干部工作的其他事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教研室。本单位下属单位包括: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五原县老年人活动中心 |
2 | |
3 | |
… |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84.53万元。与年初预算(115.28)相比,收、支总计增加69.25万元,增长60.07%,变动原因:2021年度收入、支出增加部分包括2018带薪休假、养老公补、医保公补、失业保险公补、老年大学2021年取暖费及老年大学学费收入。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59.23万元。与年初预算(115.28)相比,收、支总计增加43.95万元,增长38.12%,变动原因: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加部分包括2018带薪休假、养老公补、医保公补、失业保险公补、老年大学2021年取暖费。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84.5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82.45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08万元;支出总计184.53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34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177.27)增加7.26万元,增长4.09%,主要原因:一是2018带薪休假;二是老年大学2021年取暖费。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82.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25万元,占86.74%;其他收入24.2万元,占13.26%。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8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19万元,占100%。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9.2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97万元;支出总计159.23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34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161.42)减少2.19万元,下降1.36%。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退休一人。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5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88万元,占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8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115.28),增加43.6万元,增长37.82%,变动原因:2018带薪休假、养老公补、医保公补、失业保险公补、老年大学2021年取暖费。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12.59万元,决算支出13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6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2018带薪休假;二是老年大学2021年取暖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年初预算2.69万元,决算支出1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4.6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增加养老保险公补和职业年金公补。
(三)卫生健康(类)
1.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5.7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增加医疗保险公补。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8.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112.41)减少1.2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一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47.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接待费,较上年(48.03)减少0.27万元,主要原因是:老年大学维修费减少。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9万元,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预算的23.33%,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9万元,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预算的23.33%。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老年大学对外接待人数、次数减少。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2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21万元,接待3批次,共接待15人次。主要用于老年大学临河演出餐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购买货物;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0%,主要原因是:没有购买服务。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76万元,比2020年(48.03)减少0.27万元,降低0.56%。主要原因是:老年大学维修费减少。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征环 联系电话:15847887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