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2011年第3次党政联席会议纪要》精神,切实保障和改善农村牧区五保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近日,自治区财政拨付全区2011年农村牧区五保供养人员补助资金6388万元。
据介绍,此次下达资金补助标准为集中供养最低标准提高330元,达到每人每年3083元;分散供养最低标准提高235元,达到每人每年2196元。(庞俊峰 史生荣 池洋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