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件《关于调剂2025年困难群众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巴财社[2025]832号),下达2025年困难群众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市级财政补助资金75万元,其中:困难群众市级财政救助资金62.7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2.3万元。请相关单位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内财农[2025]257号)、《巴彦淖尔市财政衔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巴财农规[2022]3号)、《五原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五财农[2022]82号)相关要求,特在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敬请社会各界对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进行监督。
公告期10天(2025年12月16日-2025年12月25日)。
监督电话:12317 0478-5235006
联 系 人:马平原 高茹
电子邮箱:wcb5212619@163.com
附:
五原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16日

停止回答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