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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 发展任务)分配方案的公示公告
来源:民族事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6-03 09:40 作者: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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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政策要求,为了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聚焦民族地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现将《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方案》特在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10天(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12日)。

监督电话:123170478—5236020

监督邮箱:nmgwyxmzj@126.com

监督举报受理人员:刘京 王嘉妮

监督举报受理单位:五原县政府大楼六楼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

五原县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4年6月3日

附件:2024年自治区资金分配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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