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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4年第二批易地搬迁后续帮扶资金的公告公示
来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5-31 02:45 作者:五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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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巴财农【2024】448号文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下达我县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易地搬迁后续帮扶资金)680万元,用于五原县和胜乡乡村振兴农畜产品加工园区1号标准化车间建设项目380万元和五原县塔尔湖镇丰裕办事处刀老召村钢架棉帘拱棚建设项目300万元。我单位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及《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内财农规〔2021〕8号、《巴彦淖尔市财政衔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巴财农规〔2022〕3号、《五原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五财农〔2022〕82号相关要求,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10天(2024年5月30日—2024年6月8日),并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123170478—5214438

监督邮箱:wyfgjbgs@126.com

监督举报受理人员:王锁 辛柯成

监督举报受理单位:五原县工业园区二楼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巴财农【2024】448号.pdf

五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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