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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监控及事前绩效评估项目审核结果公开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1-03 16:38 作者: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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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内财监【2019】1343号)文件精神,根据《预算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内蒙古自治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21】5号)等相关法规要求,2023年五原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我县1个预算部门的财政支出项目进行了绩效运行监控审核,对1个预算部门的财政支出项目进行了事前绩效评估。

审核工作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采用定性审核与定量审核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中期绩效监控,掌握各个项目的资金投入、使用、管理情况及项目进度情况,对照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资金在投入、使用、管理及产出、效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具体审核结果详见附表。

五原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监控及事前评估项目审核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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