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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4年第一批易地搬迁后续帮扶资金的公告公示
来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1-02 11:13 作者:五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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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农〔2023〕1275号)文件,上级提前下达我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易地搬迁后续帮扶资金)594万元,用于五原县胜丰镇灯笼红香瓜产业园区钢架拱棚建设项目。我单位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及《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内财农规〔2021〕8号)、《巴彦淖尔市财政衔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巴财农规〔2022〕3号)、《五原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五财农〔2022〕82号)相关要求,特在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敬请社会各界对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进行监督。

公示期:10天(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11日)。

监督电话:123170478—5214438

监督邮箱:wyfgjbgs@126.com

监督举报受理人员:王锁 辛柯成

监督举报受理单位:五原县工业园区二楼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五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2日

附件: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农〔2023〕127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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