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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公告公示的通知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4-18 09:56 作者:五原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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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巴财农【2023】316号文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下达我县2023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2 万元,请你单位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及《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内财农规(2021)8号、《巴彦淖尔市财政衔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巴财农规(2022)3号、《五原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五财农(2022)82号相关要求,现进行公告。

公告期10天(2023年4月18日-2023年4月28日),并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12317 0478-5235020

联 系 人:孟永 左易

电子邮箱:wcb5212619@163.com

附件:

巴财农(2023)316号下达2023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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