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财农【2023】292号文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易地搬迁资金的通知,下达我县2023年自治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资金1130 万元,请你单位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及《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内财农规(2021)8号、《巴彦淖尔市财政衔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巴财农规(2022)3号、《五原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五财农(2022)82号相关要求,现进行公告。公告期10天(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27日),并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12317 0478-5235020
联 系 人:孟永 左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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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巴财农(2023)292号关于下达2023年易地搬迁资金.pdf
五原县财政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