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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公示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1-05 16:00 作者:五原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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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五财农函(2022)21号

五原县民族事务委员会:

根据巴财农【2022】1055号文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下达我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94 万元,请你单位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及《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内财农规(2021)8号、《巴彦淖尔市财政衔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巴财农规(2022)3号、《五原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五财农(2022)82号相关要求,请你单位在2022年12月20日前提出分配建议方案并请县政府批准执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开公告,及时申请拨付资金。

附:巴财农(2022)1055号

五原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15日

巴财农【2022】105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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