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五财农函(2022)21号
五原县民族事务委员会:
根据巴财农【2022】1055号文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下达我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94 万元,请你单位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及《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内财农规(2021)8号、《巴彦淖尔市财政衔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巴财农规(2022)3号、《五原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五财农(2022)82号相关要求,请你单位在2022年12月20日前提出分配建议方案并请县政府批准执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开公告,及时申请拨付资金。
附:巴财农(2022)1055号
五原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