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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预算公开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2-21 11:42 作者:财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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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2年  2月 12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项目支出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五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3月成立,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能是:(1)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五原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五原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7)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拟列入全国、全区、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按规定程序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或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10)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主要职责

五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3月成立,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能是:(1)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五原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五原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7)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拟列入全国、全区、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按规定程序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或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10)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宣传、财务、统计等工作;组织起草相关政策、制度文件,制订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资产管理、党建,群团、纪检等工作。

(2)五原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设士兵和无军箱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高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福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一)自治区XX厅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厅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XX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X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X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X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X家。

人员基本情况,编制、实有、离退休等。

(二)自治区XX厅厅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自治区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 1769.84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76.59 万元。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769.8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769.84 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比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占比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上年结转  0万元,占比 0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万元,占比 0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 1769.8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69.34 万元,占比 10.45%;项目支出1600.5万元,占比89.55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比 0 %。

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及医疗补助、义务兵家属优待、退役士兵一次地方经济补助、优抚事业支出、局机关办公等方面。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1769.84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769.84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上年结转 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769.84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生活补助、义务兵家属优待、退役士兵一次地方经济补助、优抚事业支出、局机关办公等方面。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0.5  万元,其中:

1、本单位一般不涉及出国出境。

2、公务接待费0.5 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2万元。

3、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22  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1、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1、无公务车

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2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2个,公开绩效目标12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769.84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佳丽        联系电话:5580883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2张表。
部门项目支出.xls财拨总表.xls国有资本.xls基本支出.xls绩效目标.xls三公.xls收入总表.xls收支总表.xls政府采购.xls政府性资金.xls支出表.xls一般预算支.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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