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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民族事务委员会2022年预算公开报告
来源:民委 发布时间:2022-02-18 10:11 作者: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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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2年 2 月  16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五原县民委是五原县人民政府主管的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组织开展民族理论和民族工作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提出全县有关民族工作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全县有关民族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事务管理的政策规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协调指导民族区城自治制度的贯彻落实。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监督办理涉及少数民族权益的事项,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参与协调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国家统一。

(三)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参与协调科技发展、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等有关工作,对乡镇(社区)民族工作和蒙古语文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四)监督检査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全县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五)指导各乡镇(社区)依法履行民族事务管理职能,按规定承办全县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六)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研究、发展抢救、保护、传承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民族教育、细译、出版、报刊、广播影视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七)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对外宣传工作。

(八)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九)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五原县民委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部门预算。

(一)五原县民委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部门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单位基本情况:编制9人,实有9人、离退休8人。

(二)五原县民委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五原县民委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 160.2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8.38 万元,增长17 %,增加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

支出预算 160.29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8.38 万元,增长17 %,增加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 160.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60.29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比 0%;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占比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上年结转  0万元,占比 0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万元,占比0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60.2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4.29 万元,占比 65 %;项目支出 56 万元,占比35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比  %。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及少数民族专业活动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160.2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60.29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  151.53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24.48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8.76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3.9 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万元,增长  0%。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0.5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2、公务接待费 0.5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0 万元,下降 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1 万元,比上年增加1.41 万元,增长45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及预算新增工会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末,共有车辆  0 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 0 辆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2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个,公开绩效目标2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56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萨仁高娃       联系电话:5236026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2张表。

    五原县民委2022年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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