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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预算公开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2-17 16:10 作者:财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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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2年 2 月 16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项目支出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五原县医疗保障局是于2019年3月份正式挂牌成立,隶属政府机构,按照上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要求,整合承担了人社、发改、卫健、民政4部门部分职能。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就医要求,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负担。

(二)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市医疗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政策、计划和标准。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自治区、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制定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并组织实施。

5.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巴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理论依据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商业医疗保险服务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全县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县医疗保险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做好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服务;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8.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巴市医疗救助政策,组织开展全县医疗救助工作,承担医疗救助业务和资金监管。

9.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改革方案和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相关政策。

10.承担本行业领域的大数据采集推送、安全管理等工作。

11.监督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倾斜优惠政策。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五原县医保局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一)五原县医疗保障局人员基本情况

人员基本情况,编制33人、实有在编在岗33人、离退休2人。

(二)五原县医疗保障局单位设置

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五原县医疗保障局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 1289.91 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81.94万元,下降14.1%,减少主要是由于今年项目较上年度减少,因此相应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

支出预算 1289.91 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81.94万元,下降14.1%,减少主要是由于今年项目较上年度减少,因此相应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 1289.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289.91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比 0%;事业收入0 万元,占比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 0 %;,其他收入 0万元,占比 0 %;上年结转 0万元,占比 0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万元,占比 0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 1289.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15万元,占比25.36%;项目支出962.76万元,占比 74.64 %。

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转、公用经费、项目支出”等方面。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289.9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万元。主要用于 ……。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34.34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3.55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养老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  1252.5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52.57  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4、医疗保障管理事务 346.12,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46.52  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需注明此项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0.6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
    2、公务接待费0.6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 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21.56 万元,比上年减少 62.84 万元,下降 74.45 %。主要原因是办公费较上年度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末,共有车辆 0  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 0 辆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2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9个,公开绩效目标9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289.91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欢        联系电话:15048815749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2张表。

医保局2022年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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