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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司法局2022年预算公开报告
来源: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2-17 10:33 作者: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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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司法局(汇总)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2年  2月 15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项目支出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五原县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的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决策部署的督察工作。

2.承接落实上级立法工作的任务。协调报送有关方面提出的立法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上级交办的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县政府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全县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本级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6.负责管理、实施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7.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援助、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法律专家库、县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9.规划、协调、实施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规划、实施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10.规划、实施、指导全县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

11.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五原县司法局设立九个内设机构。

分别有办公室、行政执法督察室、行政复议与应诉股、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律股、科技信息化室、法律援助中心,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做好司法行政工作。

(一)五原县司法局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五原县司法局独立预算单位,截止目前单位行政在编核定人员45人,实有45人,事业人员7人,退休人员18人(已移交社保局管理),遗属2人,工勤人员6人。

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公证处核定编制3名,实有3人,全部为事业人员,退休人员共4人。(已移交社保局管理)

(二)五原县司法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五原县司法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

公证处

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部门收入总预算为79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791.5万元,上年结转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了198.83万元,增长33.21%,增加主要原因是2021年当中共新增8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人员经费,以及所有在职在编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养老、医疗公补部分。部门支出预算797.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98.83万元,增长33.21%,增加主要是2021年新增8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人员经费,以及所有在职在编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公补部分。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 75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749.1  万元,占比99.21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无事业收入;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无其他收入;上年结转6万元,占比0.79%,无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7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38.1 万元,占比 97.75%;项目支出 17 万元,占比 2.25 %;无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以及退役军人五险和民警加班补贴执勤津贴和在编在职人员和工勤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公补部分,日常办公中产生的相关费用支出。

    项目支出17万元,主要用于支出项目有基层司法业务、法援业务、普法宣传教育、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方面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755.1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9.1 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  6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  646.86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91.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里的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民警加班补贴执勤津贴,日常办公中的产生的相关费用支出。项目支出里的基层司法业务、法援业务、普法宣传教育、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76.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66.32 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退役军人五险、在职在编人员工勤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公补部分。

    3、卫生健康支出  32.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事业人员的医疗保险公补部分。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万元,增长92.31%;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8.09万元,增长64.74 %。其中:

    1、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 33.33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67万元,增长33.57%。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5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万元,增长20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42万元,增长24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万元,增长10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万元,增长1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5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1 万元,增长28.57%,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42 万元,增长46.17%。增加主要是由于单位执法执勤车辆的购置及维修、保险等。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94.15万元,比上年增加57.35 万元,增长155.84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加了公务用车补贴(其他交通补)、工会经费以及新增人员的人员经费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未做政府采购预算

  2.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末,共有车辆9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2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2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个,公开绩效目标1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1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晓燕        联系电话:0478-5258956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2张表。bmysgkb (5)司法局部门预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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