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档案史志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2年 2 月 11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档案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与拟定全县档案工作业务规范和相关政策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列入进馆范围档案资料的收集工作,对相关单位档案业务工作进行规范,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整理、鉴定、保管、利用、统计等工作。
三、承担全县档案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电子档案、档案数字化成果的接收和技术指导工作。
四、按规定开展档案保护和科学研究、档案科技成果验收和转化应用工作。
五、受档案主管部门委托,承担监督指导全县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农村档案业务工作相关行政辅助性工作,开展档案行政执法相关行政辅助性工作。
六、承担档案宣传、研究、出版相关工作;开展档案陈列展览,编纂档案资料,为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提供档案服务。
七、承担重要党史文献和地方党史资料的征集、整理、编纂、出版、发行工作。
八、参与涉及党史的文章、图片、影视作品审读、审查等工作;对全县各类纪念馆、展览等涉及党史的有关内容提出建议。
九、宣传贯彻地方志工作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草拟全县地方志工作规划、方案和业务规程;组织开展地方党史、地方志、政府年鉴的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草拟本地区党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承担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承担县情信息发布和地方志数据采集工作,搜集、整理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向社会公众提供志文献、地情信息咨询服务。
十一、组织指导全县乡镇村志编纂和各单位综合年鉴编纂工作;组织地方志书、年鉴评审、验收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五原县档案史志馆内设3个股室:
(一)办公室。承担档案馆的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承担机要交换、档案管理、安全保卫、财务、人事、党建、干部培训、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二)保管利用股。负责馆藏档案资料和现行文件的保管利用,档案库房安全管理,重要档案异地异质备份等工作,承担馆藏档案资料的整理、鉴定、划控以及涉密档案解密相关工作。开展档案信息化规划的拟订与组织实施,承担档案数字化业务指导和馆藏数据库日常管理;受档案主管部门委托,承担档案行政执法、档案执法监督的相关辅助性工作,承担馆藏档案统计、展览、宣传等工作,承担对全县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以及企业、新经济组织和农牧业、农村、民生等重要领域的档案业务指导,指导验收重点工程项目、重大科技成果档案。
(三)征集编研股。制定档案接收和征集计划并组织实施。征集各时期各方面及重大项目、重要事件人物的档案和党史资料,开展档案、党史、地方志的宣传教育、研究、编纂工作;承担地方志、综合年鉴的资料搜集、整理、编纂、出版发行工作;指导乡镇村志编纂工作;组织地方志书、综合年鉴评审、验收工作;承担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地方志数据采集、县情信息发布等工作。
五原县档案史志馆为县委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归口县委办公室管理,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是财政拨款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五原县档案史志馆事业编制10名,设馆长1名,实有在职人员12人,退休人员18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49.6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1.78万元,增长17 %,增加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档案馆与党史办合并,增加了办公经费,人员经费。
支出预算149.6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1.78万元,增长17 %,增加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档案馆与党史办合并,增加了办公经费,人员经费。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49.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49.63万元,占比 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 %;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 14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63万元,占比79 %;项目支出25万元,占比2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人员经费、办公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49.6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9.63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 111.95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54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26.98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62 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
3、卫生健康支出 10.7 万元, 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7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保障。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 万元,增长 0 %。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5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3万元,下降 66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163万元,下降20.9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主要是由于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人员。
2、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0.3万元,下降 66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163万元,下降 20.9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增加(减少)主要是由于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0.5万元印刷费0.1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0.3万元、手续费0.05万元、培训费0.25万元,劳务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工会经费0.87万元以及其他交通费3.38万元。
2022年,我馆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75万元,比上年减少12.85万元,下降65.5%。主要原因是:部分机关运行经费划分到项目预算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末,共有车辆0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 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雪银 联系电话:13500689155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2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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