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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文体局2022年预算公开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2-16 11:16 作者:财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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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2022年预算公开报告

2022年2月19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五原县文体局负责五原县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影等综合性的职能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政策措施,加强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阵地意识形态安全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参与拟定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事业、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

3、指导、管理全县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指导全县重大艺术演出活动。指导并推动全县乌兰牧骑事业发展。

4、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公共服务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深入实施文化、广播电视惠民工程,指导、监督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并扶持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事业建设和发展,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5、研究全县体育发展战略,编制并实施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研究拟定全县体育产业发展政策,培育、引导和扶持体育产业,推动体育产业发展。推动发展体育产业重点业态。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体育彩票监督管理。

6、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事业发展,推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管理指导全县性体育社团和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

7、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规划竞技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协调竞技体育训练。指导运动员队伍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

8、组织承办参加国际、国内、自治区重大比赛,主办全县综合性体育比赛。制定并颁布竞赛规程,管理全县性比赛和裁判员队伍。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9、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体育学校建设。加强青少年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

10、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11、参与拟订文物和博物馆管理地方规章草案,研究拟订全县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组织文物保护宣传工作,依法组织督察督办文物违法案件。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12、统筹规划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融合发展,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五原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旅游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四季旅游工作。推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

13、指导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健康发展,对市场经营、安全生产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

14、指导、监管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体育、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5、指导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行业、文物和博物馆人才开发和队伍建设。

16、指导和管理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文化、体育、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17、指导、协调全县性广播电视主题宣传、专题宣传和重大宣传活动。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与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全县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

18、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19、负责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20、指导、推进全县文化、体育、旅游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制定全县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1、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22、负责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系统重大工程、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指导、协调全县广播电视系统安全播出、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和保卫工作。

23、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内蒙古自治区五原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包括本级预算单位。

(一)五原县文体旅游广电局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五原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属于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

人员基本情况,行政编制数11人、行政实有人数:10人、行政离退休人员:15人;事业编制数34人、事业实有人数:39人;财政供养人员5人;遗属2人;离退休80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 714.8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543.82万元,增长418%,增加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股级建制,事业单位合并。

支出预算 714.8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543.82万元,增长472%,增加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股级建制,事业单位合并。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 714.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4.82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比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比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  万元,占比 0%;上年结转 0 万元,占比 0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 万元,占比 0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 714.8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29.82 万元,占比 88 %;项目支出 85 万元,占比 12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比0  %。

主要用于“机构人员工资,各场馆运转经费、日常开支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714.82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714.82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  602.5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41.9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各场馆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12.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101.9 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71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1万元,增长387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01  万元,增长38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

2、公务接待费  2.71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2.01  万元,增长  387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01  万元,增长2.01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我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9.13万元,比上年下降 53.43 万元,下降179%。主要原因主要机构改革,股级建制,事业单位合并。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末,共有车辆1 辆, 其中:文物执法车辆1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2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4个,公开绩效目标34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714.82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红梅       联系电话:13614884882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2张表。
    局预算公开.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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