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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0年部门决算报告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11-03 09:38 作者:财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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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一)部门职能

五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是由五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的负责社会保障各项业务的管理与经办的机构。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办理全县各项社会保险业务,企业养老保险、工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负责审核、核定、发放全县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3、管理一级核算单位下拨的基金和经费,拟定基金支出计划并向一级核算单位上报。

4、承办市社保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五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1家。

五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下设办公室、财务股、退管股、行政事业股、监审股、工伤股、企业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五险核定等。

五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现有在职25人,退休18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单位2020年度预算收入总计305.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5.63万元;与2020年决算收入相比,增长了74.5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公补部分、2020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公补部分、2020年医疗保险公补部分、2020年失业保险公补部分直接通过财政拨付。

本单位2020年度预算支出总计305.63万元,与2020年决算支出相比,增长了76.9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公补部分、2020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公补部分、2020年医疗保险公补部分、2020年失业保险公补部分直接通过财政拨付。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394.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80.22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4.54万元;支出总计394.77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22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559.97万元,下降58.7%;支出总计减少559.97万元,下降58.7%。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预算纳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内,不在部门预算中重复填列。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合计380.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0.22万元,占10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合计38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54万元,占96.1%;项目支出15万元,占3.9%。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94.6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4.44万元;支出总计394.66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2.22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减少559.98万元,下降58.7%;支出减少559.98万元,下降58.7%。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预算纳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内,不在部门预算中重复填列。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8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44万元,占96.1%;项目支出15万元,占3.9%。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7.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3.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减少398.15万元,主要原因是: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预算纳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内;公用经费2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较上年增加1.41万元,主要原因是:为了更好开展工作,办公经费开支增加。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7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7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受疫情影响,本年没有发生公务接待费。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车均运维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减少0.75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年没有发生公务接待费。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协办员工资”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协办员工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已经很好的完成,在发放方式和时效方面还有改进空间。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协办员工资 ”项目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协办员工资”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2分。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协办员工资15万元已经全部发放到位。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年需要生存认证,存在重复参保和死亡冒领养老金的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最大限度的杜绝重复参保和死亡冒领养老金情况离不开各乡镇协办员的努力,为方便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和提高协办员积极性,协办员工资发放要及时。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协办员工资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孙海权  0478-5210027


主管部门


五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单位


五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5


15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为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协办员发放工资,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按时完成年检等相关工作,更好的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发展。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有效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按时完成年检等相关工作,并成功发放了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协办员工资,推动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发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指标1:覆盖乡镇数量


8


≥12个


13个


8


指标2:协办员数量


7


≥130名


138人


7


质量指标


协办员考核通过率


7


≥85%


93%


7


协办员工资发放保障率


8


≥95%


96%


8


时效指标


核定征缴工作完成时效


10


2020年12月31日之前


2020年12月15日


9


成本指标


人均工资补助成本


10


1000元


1000元


10


(30分)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推动本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发展


15


有效保障


有效保障


11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足有参保意愿的城乡居民了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保障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稳定发展


15


显著改善


显著改善


12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缴费人员满意度


5


≥90%


≥92%


5


退休人员满意度


5


≥90%


≥92%


5

总分

100

92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协办员工资”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良”。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万元,比2019年增加1.41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为了更好开展工作,办公经费开支增加。

(特别提示: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单位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或其他事业单位的单位,可参照此口径公开(部门决算财决07表10栏合计数),并需与预算公开衔接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减少)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减少)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要进一步解释说明,具体可参阅中央主管部门公开内容。)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非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单位,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欣寓    联系电话:0478-5225066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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