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水利局
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水利局及水政监察大队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级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水利规划和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按规定制定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及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提出全县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
(三)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约型社会建设工作。
(四)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
(五)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开展水土保持工作。
(六)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对乡镇水利工作绩效考核;指导农田灌溉排水、村镇供水工作;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水库移民工作。
(七)负责水源地保护工程、城乡饮水工程的建设与管理。
(八)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水利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参与本地区水利政策研究制定工作;负责《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水资源管理和取水许可条例》和《水文条例》的宣传贯彻执行,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并对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依法实施监督检查。
二、机构设置
水利局是政府职能机构,内设8个职能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计财股、审计股、工程股、灌排股、防汛股、水保站、农村供水站。五原县水政监察大队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为五原县水利局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收入决算数为12,107.21万元,2020年支出决算数为10,644.7万元。收入与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今年进行了五原县水源地项目建设,仅此项目7000多万元;二是今年新增二级单位五原县水政监察大队。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2,354.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2,107.21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47.17万元;支出总计12,354.38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09.67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7152.15万元;支出总计增加7152.15万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一是今年进行了五原县水源地项目建设,仅此项目7000多万元;二是今年新增二级单位五原县水政监察大队。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2,107.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07.21万元,占100%;(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0,64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4.91万元,占11.4%;项目支出9,429.79万元,占88.6%;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354.3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47.17万元;支出总计12,354.38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709.67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增加7152.15万元;支出增加7152.1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今年进行了五原县水源地项目建设,仅此项目7000多万元;二是今年新增二级单位五原县水政监察大队。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101.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4.91万元,占17.1%;项目支出5,886.87万元,占82.9%。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4.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54.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90.72万元,津贴补贴228.14万元,奖金6.27万元,绩效工资88.4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00.13万元,离休费12.32万元,退休费65.22万元,抚恤金10.13万元,生活补助135.67万元。较上年增加1,054.4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今年进行了调资及发放了带薪休假;二是本年新增了二级单位五原县水政监察大队。 公用经费160.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1.91万元,电费0.66万元,邮电费0.32万元,差旅费3.85万元,维修维护费75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劳务费7万元,工会经费7.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修维护费2.66万元。较上年增加97.25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财政追加了公用经费。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76万元,支出决算为3.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66万元,支出决算为2.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无差异。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7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6万元,占70.7%;公务接待费支出1.1万元,占29.3%。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6万元,用于防汛应急车的维修养护及燃油费。车均运维费0.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1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1万元,接待25批次,共接待200人次。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会议接待及业务接待,较上年无增减。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2020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扬水站运转费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扬水站运转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全年预算数为77万元,执行数为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年初支出预算开支经费,确保了公用经费的使用,发挥军了最大效益。严格按照经费支出制度执行和资金使用范围列支经费,没有随意扩大支出范围、提高支出标准的现象发生。
2.扬水站运转费项目自评综述:
2020年,预算安排项目经费支出77万元,完成100%,有有利的保障了扬水站排水的畅通及23个扬水站的正常运转,保证了我县水利灌排的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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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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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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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扬水站运转费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吕文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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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五原县水利局 |
实施单位 |
五原县水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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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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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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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资金总额: |
77 |
77 |
10 |
100%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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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77 |
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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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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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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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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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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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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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23个扬水站正常运行 |
保障了23个扬水站正常运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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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指标1:维修费51万元 |
10 |
≤51万元 |
50.6万元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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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指标2:办公、电费、取暖费26万元 |
10 |
≤26万元 |
26.4万元 |
8 |
|
|
|
|
质量指标 |
指标1:维修后合格率 |
10 |
100% |
100% |
10 |
|
|
|
|
时效指标 |
指标1:正常运转天数 |
10 |
200 |
210 |
10 |
|
|
|
|
成本指标 |
指标1:维修费用 |
10 |
≤51万元 |
50.6万元 |
10 |
|
|
|
|
|
指标1:办公费用 |
10 |
≤26万元 |
26.4万元 |
8 |
|
|
|
(30分)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不涉及 |
不涉及 |
|
|
10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排水通畅 |
10 |
效果显著 |
效果显著 |
10 |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对环境保护起到一定作用 |
10 |
效果显著 |
效果显著 |
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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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扬水站的有效运转 |
10 |
效果显著 |
效果显著 |
10 |
|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96% |
10 |
|
|
总分 |
100 |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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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审核评分表》评分,得分96分。有利的保障了扬水站排水的畅通及23个扬水站的正常运转,保证了我县水利灌排的畅通,提高了社会效益。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48万元,比2019年增加160.48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量的增加财政追加了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59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69.87万元,比2019年增加1,902.02万元,增长335%,主要原因是:防汛工程及其他项目工程采购货物类项目的增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058.08万元,比2019年增加744.84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的增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75万元,比2019减少-576.74万元,降低-89.6%,主要原因是:服务项目有所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主要用于:领导工作出行;应急保障用车1辆,主要用于:防凌防汛应急处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部门(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要进一步解释说明,具体可参阅中央主管部门公开内容。)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卓钰 联系电话:0478-5218911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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