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宋雪梅)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推进法院和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我县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调研工作的通知》(财行便函〔2014〕15号)要求。围绕关于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经费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方式问题;经费和资产划转问题;省级财政统一管理后经费保障问题;建立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罚金、没收的财产,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缴的赃款赃物等,统一上缴省级国库机制;建立跨部门的地方涉案财务统一管理平台,统一管理辖区内刑事诉讼的涉案财物;配套制度建设问题 ;人员队伍建设问题开展了相关调研工作,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