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决算公开补充说明
第一部分 五原县发展和改革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五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县经济发展的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政策;研究分析财政、金融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对宏观经济运行预测和预警,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促进各项重要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二)负责社会总需求和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要比例关系的协调;引导和促进全县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组织编制区域经济发展规划、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全县基本建设项目前期计划。
(三)贯彻执行国家投融资政策,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指导监督政策性投资使用方向;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工作;负责向上级对口争取预算内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国债资金及贴息贷款工作,并安排、监督使用;组织上报组织和管理重点建设项目稽察工作;负责协调和监督全县的招标投标活动。
(四)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全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提出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建议;协助参与拟订全县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规划,参与组织协调规划的实施;协助参与拟订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并监督实施。
(五)做好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和措施,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六)研究分析县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研究推进国民经济市场化和市场体系建立中的重要体制改革和政策问题;研究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提出县内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总体布局和重大调控政策。
(七)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市有关物价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性的物价方面的政策和规定;负责国务院、自治区、市物价部门下达的价格改革和价格调整方案在全县实施。
(八)提出全县落实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的调控对策;建立全县价格监控、预测体系,进行价格动态分析、预测、监测、预警和报告工作;建立和完善重要商品和劳务价格管理体制和市场价格调控机制,参与研究和协调与价格有关的其他调控工作。
(九)负责全县价格管理和收费管理工作。按《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权限,制定和报批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国家行政、事业机关收费;负责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收费许可证制度和年检年审制度。
(十)承办县委政府和市发改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一)增加原五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承担的价格管理职能(包括价格收费管理、价格认定、价格成本调查与成本监审等)。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五原县发展和改革局设8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
职责:负责本局办公室日常工作,文件起草、资料档案整理、信息管理及报送、车辆调配及主要活动的组织和策划,会议、接待筹备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2.工业产业投资重大项目规划股
职责:衔接工业、重大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有关事宜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3.地区环资稽查股
职责:衔接地区、环资节能减排领域投资项目的有关事宜和项目稽查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4.农林牧水西开股
职责:衔接农业、林业、水利等农业领域投资项目的有关事宜,做好党务、信息、纪检、综治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5.社会事业经贸股
职责:衔接文化、教育、卫生、旅游等社会事业领域和流通服务业领域投资项目的有关事宜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6.财务股
职责:负责本单位费用收支、成本核算、会计档案的装订、归档工作等会计业务工作。定期向局领导汇报财务收支情况和财务状况,协助领导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协调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关系,及时提供会计资料,为领导决策提供意见,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7.物价综合办
职责:负责监督检查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国家机关收费、事业性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实施重要商品的价格方案和收费改革方案,开展成本调查工作;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和管理办法。对重要商品、服务价格与市场供求的变动情况和非常时期市场价格的波动情况进行调查、预测和分析。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组织及个人提供价格鉴定和咨询服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8.富隆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职责:负责对三农建设、工业升级改造及园区建设、城镇市政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等民生改善建设、交通重大基础设施、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工程建设、社会事业设施建设、新兴产业、“互联网+”重大工程、现代服务业建设投资项目的审批和上报。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第二部分 五原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五原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预算收入合计计363.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3.22万元。支出合计363.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22万元,项目支出53万元。2016年度决算收入合计628.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8.38万元,支出合计62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5.76万元,项目支出116.4万元。决算与年初预算相比,收入增加265.16万元,支出增加258.94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县发展经济,争取申报项目和项目实施较年初大幅增加,导致收入和支出也大幅增加。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五原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628.38万元,支出总计622.16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19.01万元,增长53.5%;支出增加207.74万元,增长50.13%。主要原因:为我县发展经济,争取申报项目和项目实施较上年大幅增加,导致收入和支出也大幅增加。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五原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628.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8.38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原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62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5.76万元,占81.29%;项目支出116.4万元,占18.71%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原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28.38万元,支出合计622.16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19.01万元,增长53.5%;支出增加207.74万元,增长50.13%;主要原因:为我县发展经济,争取申报项目和项目实施较上年大幅增加,导致收入和支出也大幅增加。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原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2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5.76万元,占81.29%;项目支出116.4万元,占18.71%。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原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5.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4.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较上年增加59.95万元,主要原因是:各行政事业单位调资和单位有退休职工去世,支付抚恤费所以支出比上年增加;公用经费131.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31.39万元,主要原因是:为我县发展经济,争取申报项目和项目实施较上年大幅增加,导致支出也大幅增加。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原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5.8万元,支出决算为15.78万元,完成预算的99.8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3万元,完成预算的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47万元,完成预算的47%。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我局制定了三公经费支出制度,并严格控制支出的结果。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五原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5.7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万元,占53%;公务接待费支出7.47万元,占47 %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3万元,用于争取申报项目和项目实施监察等,车均运维费4.15万元,较上年增加0.38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争取申报项目和实施较上年大幅增加所以导致用车费用也大幅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7.47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7.47万元,接待65批次,共接待390人次。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对我局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的调研等。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五原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23万元,比2015年增加31.39万元,增长31.44%。主要原因是:由于争取申报项目和实施较上年大幅增加所以导致各项费用也大幅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五原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比2015年减少101.82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单位厉行节约,降低采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82万元,比2015年增加1.91万元,增长27.64%,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技术性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五原县发展和改革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比2015年持平。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财政列入我局争取项目经费年初预算数53万元,我局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五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经费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合理使用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为了加强对专项经费使用的管理,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专项资金按要求对大额支出实行国库集中直接支付、政府采购、使用公务卡支出结算。
县财政拨付我局项目经费后,我局始终本着量入而出、厉行节约、严把支出关,使项目经费得到了合理利用,并努力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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