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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财政积极拨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
来源:五原县财政局社保股 发布时间:2013-06-28 00:00 作者:米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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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补偿方案指导意见》(内卫办【20132号)的要求,近期,我县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对2013年已参加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保险的193360人,全年每人按照23元的标准将县本级补贴资金足额拨付到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财政专户,同时将到位资金直接划归巴彦淖尔市财政局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专户,资金的足额匹配,保证了我县参保的农牧民顺利享受报销待遇,也体现了我县政府对民生工作的重视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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