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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
来源: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2-28 09:06 作者:五原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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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和总体思路

2023年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重评估,重培训,加强防范整改措施,争取零事故”为目标,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按照县委、政府的总体安排,各单位、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各党组织、各单位要安排专题学习,深化理解认识,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坚决把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各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一是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及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政府各分管县领导每年至少4次听取和推动各自分管部门(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年初分析研判、安排部署,前、后半年听取工作进展,年底总结考核),每月至少1次带队开展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制定各自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履责情况纳入述职考核、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是坚决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五原县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五安委会发〔2022〕4号)文件的要求,各部门对所监管行业领域对号入座、知责明责,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按照县安委会制定的《企业安全生产自评表》,分行业、分危险等级建企业台账,根据每家企业实际情况,划分好、中、差三个等级,全面查找企业在安全生产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剖析企业安全短板,突出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制定全年执法检查重点及频次,制定执法检查及整改方案,及时督查企业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按照国家、自治区、市、县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建立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每年至少对所属行业领域开展1次全面检查,通过采取培训指导、企业自查、专家助查、乡镇部门严查、安委办督查的形式,持续推进日常检查常态化和专项检查深入化;严格落实事故信息双报告制度,必须在事故发生2小时内向县委、政府报告并通报安委办,杜绝瞒报迟报;对照历年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做好安全生产档案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归档。县安委会将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工作推进缓慢、重大隐患整改不力以及各部门在企业评估、日常检查、数据上报等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通报批评。

三是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人意识,树牢“安全是最大效益”理念,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道工序、每个环节、每个流程,坚决做到“五到位”(安全投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自评表》,对本企业生产生活场所、重要设施设备、关键环节部位、重大危险区域等进行全面的自评,分类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通过排查发现隐患、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验证整改效果等措施实现有效闭合管理。各企业于4月底前完成自查自评自改并报告主管部门,6月底前各主管部门现场审核后分类划档,对中、差企业进行重点整治,帮助提升。9月底前企业完成整体提升达标。

(三)坚持重点领域整治不放松,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

危险化学品领域:组织化工专家等专业力量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严格落实重大风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重点检查罐区、仓库、生产装置区、配送电室和线路、特种设备、化验室、监测监控等重要设施、重要部位、重要环节的安全状况。加大对学校有关化学、化工实验室以及医院、餐饮、养老行业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整治力度,并形成日常排查?机制。深化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排查销售存余货品,严防超量储存、民房违规储存及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等违法违规行为(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冶金工贸领域:持续巩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百日清零行动”成效,紧盯“钢8条”“铝7条”“粉6条”方面隐患整改,压茬扫尾推动风险隐患“动态清零”。全面规范工贸行业三级标准化评审体系,全面完善“三督促”工作机制,督促工贸行业建立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督查台账;督促企业建立完善有限空间、动火、能源介质停送等较大危险作业和检修、维修作业审批制度;督促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应急管理局牵头,工信局、工业园区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消防领域:重点整治商场市场、文博单位、“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群租房、老旧小区、宾馆饭店、民宿客栈、高层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等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及时消除可燃物堆积、电气线路违规搭建、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等安全隐患,严防“小火亡人”。各承担安全生产职责的有关部门要对车站、机场、大型城市商业综合体、商贸流通和服务企业、旅游景点、医院、学校、养老机构、文体娱乐活动场所、大型主题展览各会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的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开展行业检查,严格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加强安全管控,加强人流监测,严防踩踏。(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燃气领域:按照《五原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照时间节点,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管道、燃气具等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成员部门要切实履行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职责,合力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有效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工信局、教育局、民政局、卫健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自建房领域: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双通知、一报告”要求,突出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的主体责任,压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制定“一栋一策”整治措施,实施分类整治、逐栋验收、对账销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工信局、教育局、民政局、卫健委、文旅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办事处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道路运输、水上交通领域:围绕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各项措施,交通局联合运管、交警靠前部署力量,加大路面执法管控力度,大雾团雾、沙尘暴雨等恶劣天气要加强引导管控,严防多车相撞等群死群伤事故;对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站生产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和设施设备加强管理,特别是重点检查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重型载货汽车、校车、公交车等重点交通工具安全管理情况,严厉查处“三超一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危险品车辆异地挂靠、挂而不管以及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内河水上交通安全治理,强化沿黄码头重点水域船舶航行安全监管,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教育。(交通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城市建设领域:加强工地塔吊、吊缆、升降机、电力设施、物料堆放、脚手架拆除等现场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未批先建、施工破坏管道管网、违规动火作业等违法行为;指导加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管理。要对全县危房开展摸底排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开展集中整治。(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特种设备领域:重点对人员密集的学校、宾馆、医院、商场、居民小区、旅游景区、公园、生产经营单位等场所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气瓶充装等危险性较大的企业使用的特种设备开展专项检查。(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旅游行业领域:加强旅游景区、游乐场、旅游大巴、景区水域等重点单位设施的安全监管,扎实开展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督促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文体旅游广电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农牧业和渔业船舶领域:加强农牧业机械安全生产检查整治,推进机械服务组织和农牧业机械维修安全监管。加强畜禽屠宰加工企业监管,强化涉氨制冷、污粪有限空间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渔业船舶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船舶检验,严厉打击渔船逃避检验和管理和使用禁用渔具作业行为。落实船员持证上岗制度,对“人证不符”现象进行重点整治。加强安全宣传警示教育、自救互救能力,清理涉渔“三无”船舶。(农牧和科技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实施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规范园区规划布局,严格园区项目准入把关,合理布局企业,完善公共设施。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园区安全预防体系,全面开展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夯实园区信息化和应急保障等安全基础。组织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园区内重点企业和行业一年内不少于2次全覆盖检查。(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有限空间、高处坠落、机械伤害三个事故类别专项整治:对涉及有限空间、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风险隐患辨识,建立管理台账和防范措施,建立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审批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紧盯安全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坚决防范遏制事故的发生(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新建项目安全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重视新建项目安全准入,严格执行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制度,建设项目应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同时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和培训教育,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提升新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水平。(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乡镇(办事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加强对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组织乡镇对干部、驻镇(乡)单位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和行业一年内不少于2次全覆盖检查。坚决取缔黑作坊、黑工厂,重点整顿提升安全生产条件差的小作坊、小工厂、小仓储企业,电力公司要全力配合。高度重视切实制定重大自然灾害人员疏散安置、救援方案。

(四)坚持精准执法,确保整治工作落地高效,举一反三警示震慑明显

各部门各乡镇要聚焦生产安全事故“零”目标,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创新高效精准监管形式,评估激发企业主体积极性,检查帮助企业查漏补缺,服务帮助企业制定有效整改措施,提升安全生产水平。采取“评估+检查+执法+服务+举报”,既要带着专家查,避免企业回避隐患,切实做到内行查问题。又要带着执法人员查,强化现场执法措施。严格做到五必查、五必改、五必罚,一是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认识、重视程度和工作水平,查其是否亲自对《安全生产法》规定其履行的七项职责进行安排部署、盯办、落实。二是检查企业内部培训教育是否按要求开展警示教育、岗位操作培训、行业企业风险教育培训、危险作业、外包作业、临时作业、检维修作业培训是否全面扎实开展,企业提供的情况是否属实。三是检查企业是否制定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及责任人清单、隐患排查和整改措施及责任人清单、事故应急处置救援措施及责任人清单“三个清单”,相应措施和责任是否依照清单落实;四是检查企业危险作业(高空、有限空间、动电等)、外包作业、临时作业、检维修作业制度是否按规范建立健全并执行;五是检查企业硬件设施、设备(包含生产设施设备(含环保设施)、消防、防雷、特种设备和法律标准要求的安全设施设备)是否有明显隐患,企业是否积极开展检查、整改。各地、各部门对于拒不整改、屡教屡犯的,坚持铁腕施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等法律法规,加大对安全生产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健全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通报制度,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部门每季度上报1—3起针对重大隐患的典型监管执法案例,县安委会办公室梳理通报,以点带面、示范引导强化监管执法,切实解决“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和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痼疾。

(四)压实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一是县委组织部门要将安全生产作为年度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办好党校主题班培训、安全监管干部轮训、新上任领导干部培训;二是各行业监管部门根据年初自评结果,合理制定全年培训计划,补短板、强基础,加大对自己干部和评估结果为中、差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做到明责、履责、尽责,全年集中培训教育不少于2次;三是各生产经营单位结合自身企业实际,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全员培训教育不少于4次,各岗位培训教育按企业管理制度开展。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指导、现场演示观摩等形式,做到企业相关人员应知尽知、应会尽会,坚决遏制“三违”行为。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扩面提效

新闻宣传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一是不断创新宣传,加大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打通用火、用电、消防、道路交通、燃气、烟花爆竹、污粪作业等安全知识安全常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的宣传通道;二是推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发展示范社区建设(考核加分);三是强化火车站、汽车站、大型广场、大型商场、重点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的安全文化建设(考核加分)。

(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对已建立的五原县应急救援队与6支重点救援队伍(抗震,抗洪抢险、火灾火险、液体燃料、燃气、道路交通事故、液氨,酸)加大和消防共训、共研、共练力度。优化先进适用装备配备力度,消防救援大队要做好训练计划,全面提升我县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能力。

(七)突出抓好应急准备和值班值守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在春节、“两会”、企业复产复工、森林防火、五一、汛期、中秋、国庆、元旦等重大活动、关键节点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要督促企业同步做好值班值守,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关键岗位技术人员要在厂盯守,严格履行重点企业负责人外出报备制度;要做好应急准备,进一步健全安全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落实应急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一旦发生事故和险情,确保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力量科学快速抢险,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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