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负责城乡建设、自然资源、民族事务、交通运输、社区服务等工作。
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房屋产权交易中心、供热物业服务中心、城镇排水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含不动产登记中心、规划设计服务中心)、民族事务委员会(含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交通运输局(含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路养护中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建原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自来水公司。
联 系:统战部、宗教事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原管理部、五原邮政分公司、通讯机构、石油公司、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五原所、市公路养护中心五原所、汽车站、火车站、机场、驾校。完成政府负责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