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07
10:15:00
来源:自然资源局
作者:五原县自然资源局
内蒙古河源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因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河套灌区复兴灌域渠系工程项目建设需要,临时使用五原县天吉泰镇兴丰村集体土地0.5790hm2(全部为建设用地),权属人金玉富,用于建设拌合站并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现内蒙古河源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已对需复垦的临时用地0.5790hm2土地进行了复垦并向五原县自然资源局提出验收申请。
2026年8月6日,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通过查看,该地块已按照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完成土地复垦任务,拟通过验收。现将拟通过验收地块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9月6日,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人及电话:五原县自然资源局 0478-5212659
联系地址:五原县隆兴昌镇新华西街
五原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7日
内蒙古河源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因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河套灌区复兴灌域渠系工程项目建设需要,临时使用五原县天吉泰镇兴丰村集体土地0.5790hm2(全部为建设用地),权属人金玉富,用于建设拌合站并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现内蒙古河源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已对需复垦的临时用地0.5790hm2土地进行了复垦并向五原县自然资源局提出验收申请。2026年8月6日,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通过查看,该地块已按照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完成土地复垦任务,拟通过验收。现将拟通过验收地块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9月6日,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联系人及电话:五原县自然资源局 0478-5212659联系地址:五原县隆兴昌镇新华西街五原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