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原县吉康医养院基本服务床位费、护理费收费标准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4-30 11:10:00
来源: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卫生健康委员会

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收费项目

五原县吉康医养院属于公办养老机构,床位费和护理费

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床位费和护理费以指导价为上限,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二)收费标准

床位费:双人间 930元/床/月。

护理费:0级(能力完好)770元/人1月,1级(能力轻度受损)1350元/人/月,2级(能力中度受损)2278元/人/月,3级(能力重度受损)3000元/人/月,4级(完全失能)3990元/人1月。服务内容建议参照《居民社区养老机构基本要求》(DB12/T3018-2023)机构照护服务清单附录A试行。

二、护理等级分类

养老机构护理等级分类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2195-2022)规定执行。

公办养老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及市级养老收费优惠政策,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和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