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及《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的通知》(内卫办基层字〔2024〕308号)文件要求,现将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程序公告如下:
1.再注册告知(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31日)。执业再注册工作由乡镇卫生院负责书面通知符合再注册条件的乡村医生,是否申请再注册由乡村医生自行决定,但乡村医生必须签字确认已经知晓再注册通知的相关要求。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于2024年6月20日连同申请材料交卫健委政务大厅保存备案。
2.再注册申请(2024年6月1日-2024年6月20日)。申请再注册的乡村医生,需填写《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由其所在地乡镇卫生院集中汇总,统一报送卫健委政务大厅审核。
3.再注册审核(2024年6月20日-2024年7月5日)。卫健委政务大厅负责审核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相关申请材料。
其中:通过初审的人员名单要在当地乡镇卫生院、村委会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4年6月24日-2024年6月28日)。
4.执业证书发放(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5日)。公示无异议的乡村医生,卫健委政务大厅准予再注册。准予再注册的乡村医生,卫健委打印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统一印制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颁发给乡村医生,同时收回旧证。对不符合再注册条件的乡村医生不予注册,并予以注销,由卫健委政务大厅收回原《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做好建档和旧证销毁工作。
附件:附件1再注册申请表.doc
查询电话:0478-5231602
举报电话:0478-5212739
五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5日
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及《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的通知》(内卫办基层字〔2024〕308号)文件要求,现将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程序公告如下:1.再注册告知(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31日)。执业再注册工作由乡镇卫生院负责书面通知符合再注册条件的乡村医生,是否申请再注册由乡村医生自行决定,但乡村医生必须签字确认已经知晓再注册通知的相关要求。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于2024年6月20日连同申请材料交卫健委政务大厅保存备案。2.再注册申请(2024年6月1日-2024年6月20日)。申请再注册的乡村医生,需填写《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由其所在地乡镇卫生院集中汇总,统一报送卫健委政务大厅审核。3.再注册审核(2024年6月20日-2024年7月5日)。卫健委政务大厅负责审核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相关申请材料。其中:通过初审的人员名单要在当地乡镇卫生院、村委会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4年6月24日-2024年6月28日)。4.执业证书发放(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5日)。公示无异议的乡村医生,卫健委政务大厅准予再注册。准予再注册的乡村医生,卫健委打印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统一印制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颁发给乡村医生,同时收回旧证。对不符合再注册条件的乡村医生不予注册,并予以注销,由卫健委政务大厅收回原《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做好建档和旧证销毁工作。附件:附件1再注册申请表.doc查询电话:0478-5231602举报电话:0478-5212739五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