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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22-01-30 15:40 作者: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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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业和草原202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五原县全面贯彻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政公发【2020】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以及巴彦淖尔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关部署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更新规范了五原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1年,五原县林草局通过五原县政府网站巴彦淖尔政务公开平台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共计396条。其中重点领域236条,开展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林草政策等业务宣传活动85条,经济林生态扶贫11条,二是加强改进政策解读工作,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规范性文件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政策“应解读、尽解读”,通过图解、文字叙述形式解读政策性文件54疫情防控专栏10条。2021年度我局行政许可处理数量:资源管理股办砍伐证656件、森防站办理植物检疫证书267个、种苗站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3个。2021年度行政处罚决定数量:森林公安行政处罚案列22件、行政事业性收费6.1273万元。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共计数量94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从申请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进行规范。为充分保障基层广大群众、各类社会组织机构的知情权,我局依申请公开专人负责,确保依申请公开得到及时办理,截止12月底,暂未有依申请公开情况。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政公发〔2020〕2号精神本年度,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并向社会公开,制定了我局政务服务办事一本通。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依托政府网站巴彦淖尔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林草局及各站办政府信息的收集、审核、发布工作,及时为企业群众提供及时高效的林草政府信息,设立了“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我局信息查询进一步提升我局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相关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发布工作,积极参加政务服务局组织开展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审核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建立起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并将政务公开列入单位实绩考核,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七) 依法及时公开年度报告。

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内容,提高我局及各站办、中心年报的发布质量按照统一模板格式公开年度报告。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12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完善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比较单一。我局将从以下方面改进和完善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领导和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二是创新公开形式,严格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查把关。加强监管和维护,深化对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和梳理,用好“两微一端”和微视频等新的宣教方式,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及时、规范,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来年会积极向政府、市林草局报送林草动态信息,扩大信息影响力;开展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林草政策等业务宣传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上级网站阅读人数多,影响力强,更大程度、更广范围上宣传五原林草工作动态,让更多关心林草的群众了解五原林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单位无信息管理费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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